ps:万字章,当作补前面的吧
【没有预兆没有理由】
【你真的有说过】
【如果有】
【就让你自由】
【自由】
【这是我的温柔】
【这是我的温柔】
【这是我的温柔】
【这是我的】
【温柔】
……
极少有歌曲会在结尾处,连续地堆砌四个同样的句子,那难免会让听者觉得冗杂与枯燥。
可这首歌的结尾四句,却反而产生了一种意犹未尽的效果,渐续的低声回转,仿佛吟唱着歌者的失落与惆怅。
如果换一个角度,那这四句重复的言语,则是他在不断地诉说着“温柔”——他知道,自己再也无法挽回她了,所以,决定给她以自由。
这,便是他,最后的“温柔”。
总之,这首歌可供解读的空间极为宽泛,而毛佩瑶却仅是听过一遍,即已领悟了其中所蕴含的多层深意。
虽然,录音里用以伴奏的乐器,仅有吉他而已,但是所展现出来的旋律,却犹然富有节韵。
她能够感觉到,这位创作者绝对留下了极大的扩展空间,只不过受制于乐器种类的困窘,而无法施展出全部的才华。
“温柔……”毛佩瑶轻声地低语,睁开了美眸。
“毛姐,你听过这首歌啊?不得不说,单单只是《温柔》这个歌名,就蛮有感觉的呐!”小珍暗暗地回味着。
她虽说不懂乐理,只是个跑腿的打工人而已,可却足以称为一名“听者”——而作为普罗的大众之一,她很喜欢这首歌。
“没听过,只是……有感而发。”
这段时间,毛佩瑶忙着录制一部电影的片头曲,却一直都达不到她所满意的效果,所以根本没有心思去关注热歌榜上的那些歌。
“这首歌的排名,应该挺高的吧?”毛佩瑶询问道。
虽然作为老牌歌手,对于榜单这种东西实在无感,但毕竟已然身处于这片娱乐场中,所以也不得不多加关注这种“资本可控”的榜单。
“不是的,严格意义上来说,这首算是网友发掘出来的……老歌。”
小珍不太确定,毕竟即使是团队方面,也没有见过这么奇葩的走红方式。
毛佩瑶颇为好奇地看着她,没说话,可是意思却很明显了——你细说。
小珍会意,缓缓地阐述道:“这段时间你比较忙,所以,我们对那位‘山与海’的跟进情况,还没来得及和你仔细说明呢。”
“那首《后来的我们》先是通过微博平台,小小的火了一把,而后续,果然不出我们所料,他们迅速地有了下一步动作。”
“他们继而筹划了一场校园演唱会,反响很好,甚至还带动了一个小明星,也跟着火了起来,所以前几天的新歌榜,几乎都被他的这三首歌给占领了。”
毛佩瑶的心思一动,打断道:“三首歌?”
她上次听到“山与海”这个名字,还是通过小珍的讲述,在这中间虽说想要关注,但是却碍于工作,无法分出太多的精力。
小珍忙低下头,摆弄起手机,边说道:“对!要不你也听一下另外两首歌吧,一首叫做《追梦赤子心》,一首叫做《万有引力》,只不过……”
毛佩瑶以往的歌曲类型,都是偏向于抒情的情歌,节奏大多舒缓且洄转,而且这类歌,唱起来的难度比较高,所以对于她而言,也更具有挑战性。
然而,小珍所说的两首歌,却与她往日的风格颇为迥异,暗地猜测,恐怕不会太合她的心意。
手机的听筒外放出了歌声,小珍没说话,而是看着毛佩瑶的脸色变化——果然,她没有了之前的那种陶醉与入迷。
“歌不错。”毛佩瑶轻轻地颔首。
一首是激昂澎湃的轻摇滚,一首是节奏轻快的校园风,虽说旋律皆属上佳,昭示着创作者的水平绝对不低。
但可惜,都不是她的菜。
只不过,她却突然好奇了起来,这三首歌真的是同一个人所创作的吗?
这个人,莫不是人格分裂了?
任何一位创作人所能驾驭的风格,几乎在创作的初期既已固定,如同血脉般无法轻易地改变。
完全可以说,几乎没有创作人敢于跳出已有的风格,而进行创新——这是创作人的“魔咒”,是无法抵抗的客观规律。
所有胆敢违反这一规律的创作人,无不到最后撞得头破血流,终焉湮灭于新的浪潮之下。
毛佩瑶终究是忍不住了,询问道:“这三首歌,你确定,是同一个人写的?”
小珍即使是门外汉,却也察觉到了歌曲风格的急剧变化,艰难地点了点头:“至少,它们的署名,都是‘山与海’。”
“至少”——小珍说的很委婉了,她还没有排除一种可能性,那就是这些歌都是买来的,而“山与海”,仅仅是进行了署名而已。
这种操作在乐圈内倒不算是什么稀罕事,许多公司为了包装艺人的“天才创作人”身份,往往会从一些成熟的创作人手里,买到歌曲的署名权,而后对外标榜出艺人的“唱作人”的身份与定位。
小珍的话中隐意,毛佩瑶自然是听出来了,却只是摇了摇头:“这些歌不是粗制滥造的产物,除非是极高的价码,否则,创作人是不会轻易放弃署名的。”
一首好歌,足以奠定一位创作人在圈内的地位,两首则可以称之为天才了,而三首,那就该是天才之上的存在——怪物!
更不论,如果有更多的歌,那恐怕是要将名字都要载入音乐史了。
毛佩瑶虽是嘴上这么说,可心里却还是有些怀疑,这四首歌如果真的是同一个人所写,那未免……也太过于抽象了。
“你们去接触一下他吧,即使仅仅是署名,那也要想办法知道,这些歌的真正创作者是谁。”毛佩瑶终是做出了决定。
不同于其他的歌手或者艺人,她对于团队有着绝对的掌控——团队的所有行动,都必须要得到她的许可,才能够有后续的开展。
小珍缓缓地点了点头,而后,复又迅速地摇了摇头:“毛姐,他的事,我还没说完呢,他……不止有这四首歌。”
毛佩瑶的秀眉蹙了蹙,媚眼如丝般眯起,语气里满是疑惑:“什么……意思?”
小珍整理了一下思绪,缓缓说道:“是这样的,之前‘山与海’这个名字就引起了网络上的许多关注,而最近,又有人扒出来了一个音乐人账号,里面存着几首歌,我个人觉得,还是蛮好听的。”
她低下头,找到那个名为“山与海”的音乐人账号,随意地点开了一首歌:“这首歌,叫作《十年》。”
毛佩瑶的屁股微不可见地耸动了一下——她在调整坐姿——后知后觉间,她才意识到,自己居然有些期待这位“山与海”的“新歌”了。
在这个娱乐无比兴盛却又太过空洞的时代,她有多久,没有过这种感觉了?
她也忘记了。
前奏,起。
[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]
[我不会发现我难受]
[怎么说出口]
[也不过是分手]
……
[十年之前]
[我不认识你]
[你不属于我]
[我们还是一样]
[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]
[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]
……
还是刚才那个熟悉的男孩,还是那般青涩的声线,然而,却迸发出了,如若历经了许多世事的沧桑——似乎他的身体还是少年,可内心,却早已老去了。
后面的歌词,毛佩瑶并没有太过认真地倾听——不是因为不好听,相反,而是太好了。
以至于,她的心思都有点乱了,也就无法再专注于欣赏。
她重新闭上了眼睛,细细地回味着这首歌曲里,每一个音符的跳动——普通人或许很难感受到歌曲中所蕴含的情感,更多的人,只是听取其中的韵律而已。
但是身为歌手的毛佩瑶,却明白这些歌意味着什么——至少,它们会在未来的某段时间里,引起整个乐坛的震动。
她难以理解,那位创作人到底是怎样的怪物,才能够写出这几首绝对将流传渊远的歌。
更何况,听声音,他还仅是少年吧?
那以后的成就将会达到怎样的高度?她想象不出来,因为从未有过先例。
身边的小珍,看着自家老板有些反常的举动,还以为是她不喜欢呢——毕竟小珍入职不久,自认为还未摸清这位天后一些奇怪的癖好与性子。
“那我们再听听另外几首歌吧,也都是网络上讨论度比较高的歌,比如《晴天》、《为你写诗》等等,哎哎哎,这里还有一首外语歌呢。”
小珍觉得有这么多歌,而且网络上的评价都很高,那总归有一首,能够让这位天后满意吧?
毛佩瑶的眸子忽地睁开了,饱满的白兔起伏出了夸张的弧度,甚至,连同为女人的小珍,也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。
她夹杂着羡慕与失落地低下头,看了看自己的对A——实在是“要不起”啊!
“毛,毛姐?”小珍磕磕巴巴地,畏畏缩缩地询问道。
但是现在还不是欣赏“风景”的时候,因为这位天后的情绪,显然不太对劲了。
难道这些歌已经不好听到,让这位天后开始生气的地步了?小珍有点迷。
“剩下的歌,你觉得好听吗?”毛佩瑶深吸了一口气,仿佛是盗宝人蓦地发现了宝藏——极致的惊喜,反而换来了过分的克制。
她不想再继续听下去了,因为她现在满脑子的想法,都是快点找到这位创作人——这是身为女人的直觉,她确信,这位“山与海”绝对可以写出完美契合于她的歌。
小珍没遇到过这种情况,只得老老实实地回答道:“我,我,我觉得挺好听的。”
“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?”毛佩瑶紧接着询问道。
“呃,目前在网络上,还没有人承认这个身份,不过,我们团队可以去和唱过那首歌的乐队联系一下。”小珍迅速地作出了回答。
“如果你们可以,那其他的公司恐怕早就得到信息了。”毛佩瑶站了起来,连带着小兔子也一起活蹦乱跳着,显得分外活泼,
“你联系一下,我亲自去一趟吧,就今天。”
……
别墅内。
木质地板上散落着无数的纸页,玻璃杯的碎片,以及如血的红酒。
程天河躺在沙发上,呼吸沉重而急促,他后仰着头,遥望着天花板,楞楞地出神。
他第一次感受到了“高傲”的代价,虽然家中的长辈,无时无刻地不在提醒着他,不要恃财傲物,可最终,他却还是犯了这个愚蠢的错误。
而原因,仅仅是他轻视了几只“蝼蚁”罢了。
这是他所遇到的,前所未有的危机,先不论那张照片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的线索,如同鱼跃入海,再无踪迹。
哪怕是有人联系到他,提出换取金钱的条件都行——然而,却连半点风声也无。
这件事尚且还在纠缠着他的精力,可另外一件事,却实在是出乎了他的预料,甚至令他有些抓狂了。
他的律师传回来的消息显示,苏幼晚方面反常地没有对诉讼提出任何的异议,甚至不作多余的辩解。
换言之,他们愿意承担全部的违约金,从容地了结此事。
是的,这的确反常,可如果结合最近网络上那个女孩的热度,似乎就能够说得通了。
程天河自认是一个有操纵欲的人,任何的员工入职,他都会通过各种的方式,摸清每一个人的底细。
所以,苏幼晚的家庭条件,他再也清楚不过。
他之前的“放纵”与“不屑”,虽然一方面,的确是认为她再无还手的余力,甚至还在静待她前来恳求的戏码。
而另一方面,则是对这样一个处于萌芽期的小明星,从公司的利益角度出发,的确没必要耗费太多的心神。
如果对她进行各方面的封锁,那是需要投入成本的,即使只是口头上的一句话,也同样要消耗暗地里的人情资源。
然而,他却从未想到,仅是不经意间的松懈,却换来了这样的反转。
而且,虽然他是手握所谓“证据”的一方,可是他却比任何人都清楚,那个证据,仅仅能够经得起“法理”的检验而已。
是的,仅仅是“法理”——因为他确信对方绝无证据,可以证明他的行为。
但是,他却经不起众氓的审判,因为“他们”更多是感性的,而自己,则将是天然劣势的一方。
试问,当一个女孩站出来,说一个男人骚扰了她时,那大众的第一反应将会是什么?
不言可知。
他可以操纵一时的舆论走向,可却终究无法左右大多数人的思想——毕竟,娱乐圈里玩的,就是“舆论”两个字。
不过,他倒是没有陷入无路可走的境地——他的背后,还有整个程氏集团。
虽然程氏的根基不在魔都,但毕竟也是富甲一方的大家族。
钱,还是有的。
灵动娱乐虽然这些年的发展迅猛,可底蕴终究拼不过那些老牌的娱乐公司。
但,他可以用钱,撬开所有人的嘴。
他可以用钱砸死那家狗仔公司,从而知晓到底是谁,买走了那张照片。
他也可以用钱砸出一个律师团,用无穷不尽的起诉,“耗死”那个女孩。
只要是法律之下的任何事,他都能够操纵,甚至……
可,那也就意味着,他要向家族妥协了。
他来到魔都,创立了这家娱乐公司,本就是家里所反对的事,如果这时候再去向父母“求援”——他不想那么窝囊。
至少,不到万不得已,他还不想动用家里的任何资源,无论是金钱,还是人脉。
可到底要如何破局?他暂时想不到,还需要时间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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